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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入账固定资产能做税前抵扣吗?

编辑:清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04

答:未取得发票前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税前扣除,取得发票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

“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因此,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暂估入帐的固定资产在收到发票后怎么处理?

发票到时,按发票金额调整以前的暂估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

暂估金额小于发票金额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

暂估金额大于发票金额时,差额借记“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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