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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问题

编辑:清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12

一、从5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三、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四、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取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哪个税务机关征收?

答:除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外,其余由国税机关征收。

六、新纳入营改增的纳税人,首次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征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七、9月1日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以上和起征点以下户分别可以使用哪些发票?

答: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起征点以上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起征点以下户: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八、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有哪些?有何具体规定?

答:自2016年3月1日起,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5月1日起,B级一般纳税人,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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